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和《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投资〔2020〕2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申请入储备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580-2182206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16021
附件:2021年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申请入储备库项目清单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
2021年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申请
入储备库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内容 | 实施单位 |
1 | 智慧城管建设项目 | 在智慧城管基础上,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县区级平台联网 |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
2 | 新城生活垃圾分类 | 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 |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3 |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 | 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个 | 朱家尖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4 | 定海区生活垃圾分类 | 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 | 定海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5 | 普陀区生活垃圾分类 | 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 | 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