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市环卫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建设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舟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0)》。现通过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月 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182232,传真: 0580-2182200,电子邮箱:972357634@qq.com。
附件:舟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0).pdf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