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品质,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彰显“品质高端、充满活力、独具韵味”的海上花园城城市特质环境。根据《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出台了《舟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试行)》和《舟山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试行)》。
两个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管理工作,主要规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分类、基本设置要求、分类设置要求、照明要求、安全要求、设施设置管理要求以及设计、制作、安装与施工、维护与保养、验收与检测的全流程要求。其中,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不涉及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具体设置要求应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要求执行。两个规范既突出了安全可靠要求,同时又兼顾美观协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据悉,我局于2018年9月委托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两个规范。2018年11月27日提交中期成果,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中期成果。2019年3月1日、3月2日与3月7日,召开第一次意见征求会。2019年3月15日发函征求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意见。2019年4月10日专题邀请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舟山市广告协会召开意见征求会,探讨并明确条款细节。之后,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继续修改完善,2020年8月完成报批成果,并呈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