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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印发《舟山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消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5 15:25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改进城市管理方式,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依据《舟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舟山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传真:2182200,邮箱:819199749@qq.com)。

   舟山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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