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改进城市管理方式,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依据《舟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舟山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传真:2182200,邮箱:819199749@qq.com)。
舟山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