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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180111)整改情况的公示
消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04 14:59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一、信访问题

舟山市定海区每年约200吨建筑渣土,被舟山市皎辉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倒入海里。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管理。定海区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强化消纳处置过程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合同管理,皎辉公司等运营单位按照《规程》要求,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日常管理制度。

(二)强化联合监管。城市管理、住建、生态环境、海事等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联合协作机制,实现渣土消纳处置领域各司其职,联合监管。

三、整改处理情况

一是舟山市皎辉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建立日常清运台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二是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作为建筑渣土消纳处置的主体单位,对海运企业皎辉公司在合同约定中进一步明确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数量结算凭证以末端联单回执为准等事宜,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操作,及时核算清运处置数量,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定海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管控,每月对清运处置数量进行核对上报,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刘珂铭

联系电话:0580-2030797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金岛路9号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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