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告》(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传真:2182200,邮箱:342431283@qq.com
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告(代拟稿).docx
附件2: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xlsx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