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