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压实投放管理责任,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新城分类办于5月6日至6月7日在第一批“撤桶并点”小区开展了执法月活动。
执法中,发现各小区主要存在垃圾未分类投放、不在规定时段投放、将生活垃圾投入建筑垃圾等问题。执法人员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现场取证,并及时督促物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活动期间,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1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立案4起,罚款800元。
下步,针对存在问题新城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勤督严办,逐步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约谈物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