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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一)整改情况的公示
消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7-19 09:26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六横镇黄岩潭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运26年来一直未落实相关审批手续,也未建设配套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长期非法填埋。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市政管网,部分高浓度渗滤液渗排海洋环境。

二、整改目标

生活垃圾运往定海团鸡山焚烧处理,封闭黄岩潭填埋场;实施海塘防渗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

三、整改措施

2019年9月底前,完成海塘防渗工程,解决渗滤液渗排海洋环境问题;实施渗滤液处理工程,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排放限值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出岛。建设卧式压缩中转站;取消村级垃圾堆放点,就近运往垂直压缩中转站;落实船舶租赁、码头停靠等;2019 年10 月底前,生活垃圾运往团鸡山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封闭黄岩谭填埋场。2019 年12 月底前,编制填埋场改造方案,根据方案启动改造工程,2020 年年底完成改造工程。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海塘防渗工程,解决渗滤液渗排海洋环境问题;实施渗滤液处理工程,出水水质达到排放限值要求。

2.已取消村级生活垃圾堆放点,船舶租赁、码头停靠等均已完成,生活垃圾于2019年10月全部运往团鸡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卧式垃圾压缩中转站完工,于2020年4月完成调试并运行。   

3.黄岩潭填埋场已于2019年10月封场(简易覆膜),2019年12月完成填埋场改造方案编制;于2020年 3月完成黄岩潭项目设计与咨询项目招标工作;5月完成施工图设计;7月完成施工招标,8月开始进场施工,12月完工,2021年1月完成预验收,2月完成竣工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   日到2021年7月  27 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胡珊萍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9楼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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