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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立法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消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0-21 09:48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就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立法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

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立法研究项目

1项

12万元

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工作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地方性立法建议


 

三、服务内容

开展《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立法研究。主要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舟山市行政区域内的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分析当前我市瓶装燃气运输、入户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调研报告,并提出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地方立法规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下午4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d)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六、谈判时间:2022年10月28日 9:0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5楼会议室。 

八、办法及标准

1、原则

本项目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依据

本次采购采用询价谈判方式,在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中,按专业性、信用、经验、报价等要素确定采购意向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且经评审小组认可,本项目可以选择单一来源谈判的采购方式,与相关投标人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海明

联系电话:2283328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附:

项目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要点及说明

类似业绩

30分

熟悉立法相关文件及程序,项目组负责人自2016年以来主持或参与舟山市立法技术支撑相关工作,主持每个案例得10分,参与每个案例得5分,最高得30分。

项目负责人情况

20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事人大或政府立法工作研究、咨询等满3年的,或者从事法律、法学专业的教学及研究满3年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满足其中一项就得10分,最多得20分。

项目技术人员组成

15分

技术人员1人组成,得5分;技术人员2人,得10分,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组成;得15分。

项目实施计划

10分

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等内容由评审专家综合评比打分。

项目服务承诺

10分

投标人提供服务力量、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内容、企业团队支撑承诺等情况,综合评比打分。

投标报价

15分

报价的计分方法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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