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服务,我局起草了《舟山市本岛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代拟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20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与市容管理处),传真:2182200,邮箱:844060780 @qq.com。
附件:舟山市本岛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代拟稿)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舟山市本岛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
工作方案
(代拟稿)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优化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本岛公共自行车运营体系实施市场化改革。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两个先行”使命担当,紧扣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目标体系,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规范、引导、市场化运作”和“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用户”基本思路,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绿色出行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
(二)统筹兼顾,市区一体。坚持市区一体化发展,由市级统筹明确运管模式和监管政策,各区块负责具体落实,做到无缝衔接。
(三)合理合法、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做好改革政策衔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
(四)协议约束、总量控制。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多方共治原则。通过协议约束,确保总量控制、停放有序、价格可控、市场有效。
三、工作目标
以保障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为前提,在保持原收费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普惠性、便利性。确保在2023年1月底前,实现本岛公共自行车一体化运行,2023年6月底前实现“增点扩面”,建立健全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提升市民出行体验。
四、主要措施
(一)调整运营模式,实现良性互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实现本岛公共自行车运营模式由“政府负责建设、运维、管理”向“企业负责建设运维,政府负责管理考核”转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公开招标,综合考虑企业实力、服务质量、运维保障等方面因素,择优选取1家企业负责本岛公共自行车运营。通过调整收费和租用车模式,给市民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降低出行费用,实现普惠于民。
(二)明确入市政策,优选运营企业。根据公平竞争、平稳有序、便民利民原则,新的公共自行车同时具备市民卡、手机扫码租借功能。明确经营范围和期限、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服务和管理要求、履约担保、考核办法等。以服务协议方式明确车辆总量控制,择优选取1家企业作为本岛公共自行车运营中标主体,中标企业分别与市级主管部门及属地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
(三)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平稳过渡。通过专家咨询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必要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做好原公共自行车用户押金退还工作,有效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属地主管部门要妥善做好现有运维管理人员的安置及原设施设备处置工作,相关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将群众满意度、服务质量、停车秩序等作为衡量标准,建立按考核结果付费的工作机制。按照“多方共治”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强化对公共自行车和现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管。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营企业按照投放数量配备相应的运维力量,并纳入智慧城管监控平台,将车辆规范停放纳入重点考核范围,推进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规范化、有序化融合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意见征求阶段。(2022年9月)。通过相关平台将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保障市民知情权,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府采购阶段(2022年9月-10月)。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文件,明确经营区域和期限、收费标准、投放总量、绩效考核办法等内容,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完成本岛公共自行车运营主体遴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月底前)。对原有站点实施改造,采用蓝牙道钉、卫星定位等技术,实施公共自行车电子围栏布点,确保2023年1月底前公共自行车实现本岛一体化运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底前)。扩大电子围栏站点覆盖面,并建立健全市区一体的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运营费用。同时参照绩效考核要求,切实强化对其他在舟运行共享单车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促进本岛公共自行车及共享单车运行规范、有序、平稳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引导。强化舆论引导,降低市场化改革工作负面舆情风险,及时落实舆情应对,保障改革平稳顺利;积极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为本岛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以及用户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区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本岛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工作。市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协调;定海、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主动开展沟通对接,做好服务工作,协商解决日常管理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切实树立“市区一体化”理念,从保障市民出行、提升服务体验出发,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工作顺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