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虽然没有立法禁止秸秆焚烧,但为了兼顾公众、农业生产者等多方利益,减少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污染,1999年美国农业部发布《农业焚烧政策》,建议各州针对较大规模的农业焚烧制定各自的管理计划。按照要求,各州陆续出台了以减轻农业焚烧污染为主要目的的烟雾管理计划。根据烟雾管理计划的规定,农场主想要大规模地焚烧秸秆,第一步必须参加农业焚烧管理部门的焚烧培训。学习如何科学焚烧、如何将焚烧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培训合格后,方能获得申请焚烧的资格。第二步是填写申请表、撰写焚烧计划书。申明焚烧的原因和必要性、焚烧的数量等。随后,焚烧授权部门会依据烟雾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如果授权部门认为存在其他可替代的秸秆处置手段,很可能不会批准焚烧申请。第三步是根据研判有计划的焚烧。农场主在获得焚烧许可证后,并不意味着马上就可以开烧了,农业焚烧管理部门还会在预定焚烧的前一天,根据气象条件等因素再进行一次研判。如果发现焚烧条件不允许,会立刻要求更改焚烧时间,直到焚烧时机足够成熟。但是,城市建成区、村镇、学校、医院、疗养地、独立工矿区等,以及机场等交通设施、风景旅游区和各类自然人文保护区等这些敏感地区在任何时候都是绝对不允许焚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