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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消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1-04 14:38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2023年是推动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思想理念引领、制度机制创新和数字技术赋能,积极探索具有舟山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路径,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法治思维意识培养

1.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落实到执法主业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推动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同时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通过支部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自学互学交流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持续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力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化运用“五种学习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全年来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真正起到破解工作难题、推进科学决策的作用。

3.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全面落实《2023年法治舟山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法治的机制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统一结合起来,推动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课题研究,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紧扣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省厅、省执法办的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围绕“体制重塑、制度创新、环境优化、提质增效”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实践,加强改革攻坚,推动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1.强化督查考评。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36个乡镇(街道)改革推进工作实行季度考核排名,作为组织部门对乡镇领导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落实约谈提醒制度,对改革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共约谈县(区)及乡镇街道4人次。建立“三书一函”工作机制,研究分析执法动态,提出优化和加强执法工作建议,督办各地各单位执法重点事项落实情况,对重大执法风险进行提示,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活动统筹协调指挥。

2.完善体制机制。贯通市县乡三级指挥体系,市本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统筹协调指挥全市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县乡两级依托社会治理和基层智治中心建立指挥室,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执法指挥体系。今年4月我局就已完成省数字应用平台与36个乡镇(街道)基层智治平台全部贯通,目前,基层智治平台向数字应用平台推送“网格事件”覆盖42个执法条线,超额完成省定10个以上目标。

3.提升执法质效。积极探索以“增值化”改革理念优化行政执法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质效。前移执法监管端口,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一类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风险预防。深化行刑衔接工作,继去年我市行刑衔接得到省执法办肯定的基础上,今年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同步打造富有海岛特色的行刑衔接新模式,以行刑衔接中心为统一出口和进口,“本岛一体化”集中办公,形成行刑衔接“一站”运行、衔接事务“一窗”受理、案件线索“一网”流转、简单案件“一地”裁决、涉案事项“一区”办理“五位一体”新格局。新模式运作以来,全市累计移送各类案件231起,召开疑难案件会商讨论7次。

4.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建统领,在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创建执法监管党建特色品牌。如岱山县秀山乡综合执法队锚定建设共同富裕海岛样板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以党员为先锋模范,打造“善治兰秀”社会治理党建品牌。实行分类分级培训,在市警察培训学校挂牌成立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实训基地,先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封闭式集训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综合执法队长培训以及执法办案、数字应用、军事体能比武竞赛,为推进基层执法改革,提高实战实效夯实基础。

5.打造区位特色。今年重点围绕打造海上“一支队伍管执法”示范样板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深化推进海洋行政执法改革。今年10月,我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获省政府批复,省厅也印发我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3年),为我市深化海洋行政执法改革,打造全省样板注入了强劲动力。在省执法办大力支持下,在普陀区打造县(区)指挥中心样板,依托社会治理中心,与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贯通,打造形成“执法协同指挥、法制兜底协审、职责边界裁定、行政争议化解、重案检执联动”五位一体一站式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今年以来,该中心统一指挥派遣案件519起,线上处罚办案2489起,同比分别增长61.7%和71.3%,被省专班评选为2023年度第一批优秀案例。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精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城乡环境整治成效不断扩大。深入践行“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以“十大行动”为主抓手,以“迎亚运”城市品质提升为契机,攻坚整治城市乱象顽疾,城乡道路两侧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居民小区车棚车库管理规范提升,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打造完成5个“高品质示范街区”、6个“广告招牌治理样板区”、11条“花海彩林”示范街、5个“一园一主题”的花园式公园,提级改造51座“五化”公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在《学习强国》舟山学习平台“八八战略”在身边栏目刊登展示。

2.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深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两全两铁”要求,开展城市运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检查各类企业(场所)13473家次,排查隐患1131个,完成整改973个;扎实推进双阳燃气场站搬迁,改造老旧燃气管道29.2公里、更换燃气金属波纹管15万根,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建立全省首创城市跨海特大桥梁应急停运机制,完成易涝点整治3处、风险点管控15处;省民生实事4个城市公园改建项目完成5个,完成率116.67%,位列全省第一。

3.精准分类水平不断攀升。出台《舟山市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小岛垃圾资源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实行全链条标准化治理,打造具有现代海洋城市特色的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成4座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和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创建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50个(省民生实事项目30个提前完成,进度与湖州市、绍兴市、衢州市并列全省第一),全市608个居民小区、187条商业街区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占比99.2%和100%。

4.城市物联应用拓展深化。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步伐,拓展城市管理物联网应用,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7大系统及9个特色应用场景投入运行,出台《舟山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拓展智慧停车泊位500个,实现市容AI“多维发现”、城市内涝“实时监测”、智慧园林“可观可管”、智慧公厕“精准服务”、城管服务“一键参与”,为城市运行管理智慧赋能。截至目前,事(部)件问题共立案223889件,结案221199件(结案率98.8%),其中视频智能感知率达45.3%。

(四)强化法治指导监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1.统筹规范执法人员管理。聚焦队伍建设“选育管用”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抓紧抓实建章立制,主动研究“绩效考核”“人员聘用”等配套管理制度,形成完善队伍管理系统绩效考核机制。坚持以打造“优秀青年干部”人才队伍为核心,制定出台“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深化青年干部培养管理“青蓝工程”实施办法》《关于实施“青年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等文件,持续为人才队伍发展注入新动力。

2.健全队伍全周期培训机制。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精心精细组织实施系统培训活动,明确对象分级,确定各培训班次的科目构成、组训方式等,为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供依据。在前期精准摸排法治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筹备开展全市基层法制审核员培训班,共60余名基层法制审核人员参训;以城市管家学习汇、法治讲座等为载体,深化法治学习交流和规范执法意识,既强法治能力又塑作风形象。2023年,组织全市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培训400余人次,加强对基层执法中队学习的指导,推动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强化基层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组织开展度全市综合执法与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案卷集中评查活动,随机抽查各部门执法案卷共150件,历经初查、复核等阶段,最终评出优秀案卷1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8件,行政许可案卷4件。督促基层执法中队落实整改要求,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汇编,今年共上报涉企典型案例报送6件次。

(五)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制度健全完善

1.深入开展专项执法。今年以来,加大对燃气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依法立案查处燃气违法案件182起;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办理垃圾分类执法案件1162起,罚款28.06万元;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我局提前介入,与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已立案218起,涉案企业68家,涉案金额近百亿元。目前,部分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2100余万元,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加强立法协同。研究开展《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立法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前期资料收集、企业座谈、海岛调研等,从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执协作、规范燃气自提等方面,起草完善草案文稿。目前《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下步将提交省人大审议。

3.执法有尺度。修订出台《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促进公平公正、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补充完善《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基准(地方性法规执法事项)》,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转发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全面落实,坚持柔性执法,继续推广首错免罚,今年以来,全市综合执法条线适用首错免罚模式共查处案件436件,切实将柔性执法融入城市管理工作之中。

4.加大城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明确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和活动形式。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宣传解读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谋划“生活垃圾分类”“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争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文明市民,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子场景应用。聚焦基层监管堵点重点难点,集合舟山实际,在全省75个“监管一件事”主题中重点拓展打造8个执法监管“一件事”子场景应用。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今年全市累计开展双随机、专项等跨部门联合执法任务1329件,检查对象6724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3527户次,“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55.72%。

2.推动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执行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查和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等政务服务方式,减少办理材料,减少办事环节(3个),平均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限缩减95.84%、跑动次数0、即办率达95.12%,每个环节优于全省平均时限以内。

3.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信用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培训。精准指导5月1日新办法执行后信用修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组建全市联络员工作群,根据市信用办梳理的舟山市公共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清单,分工到各县区(功能区)执法部门,明确通过信用修复宣传培训、约谈等方式推动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截止12月共修复企业39家。

二、存在不足

一是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亮证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实施仍旧不够全面,基层镇街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相对不足,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高,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严格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推进。基层执法人员特别是协管人员的规范文明执法水平相对较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执法人员文明化仍需要持之以恒。四是执法与监管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有些职能部门以为处罚权已经划转综合执法部门,错误地认为日常监管的职责也一并划转,过于依赖末端执法,弱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继续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开展领导干部、新招录人员、法治业务、城市管理业务等培训,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力度,打造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克难巩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体系建设,市县两级积极申报揭榜挂帅任务,提升“增值化”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加强执法办案能力提升,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改善队伍形象。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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