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普陀区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第四季度工作例会。朱彦波副区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执法办)等15家区属单位和7家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浙江省各市综合执法办主任座谈会暨四季度工作例会和王中毅厅长讲话精神,通报了普陀区2023年四季度改革推进情况,总结点评了2023年度改革工作主要成效及问题,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改革任务。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普陀区执法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迎难而上,加压推进,攻坚冲刺,圆满完成了改革各项任务,创新实践成果不断涌现。在浙江省各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数综合评价指标年度考评排名中,普陀区在全省90个县区中排名第21位。
会议强调,今年是深化改革、验收成果的关键之年,普陀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紧扣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这一主题跑道,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协同指挥体系,做强“一支队伍管执法”,打造亮点特色成果,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