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建筑垃圾常态长效治理,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的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舟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现通过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反馈,受理电话:0580-2182232,传真: 0580-2182200,电子邮箱:649452287@qq.com。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