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指导办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市、全局中心工作,聚力攻坚“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纠纷化解等工作,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集体领导作用,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机制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统筹谋划部署。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全局中心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效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抓好扫黑除恶工作。二是抓好立法工作。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省人大批准,《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步制定瓶装燃气配送车辆管理办法、配送补贴办法、贯彻实施意见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规定》稳步施行。三是严把清理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抓好政策文件清理审查。全年共清理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文件33份,其中已废止5份,拟废止3份,拟修改3份,保留22份,未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情况。四是深化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开展《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垃圾分类、企业诚信信用修复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开展各类主题活动60次,主题典型宣传51次,举办公益讲座102期,参与人数2.27万人次。
(二)聚力攻坚执法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年度改革任务落地落细,计划检查率99.49%(目标值75%)、监管纠正率26.38%(目标值15%),案件规范率100%。5个试点项目在我市落地,13项创新做法获评省级优秀案例或得到省级部门认可,行刑衔接工作获胡伟和杨青玖两位副省长批示肯定。一是加强改革统筹。进一步发挥“双牵头、六部门”职能作用,出台执法、司法优化协同三项机制,深化“三书一函”、工作提醒等常态监管,修订行刑衔接工作规范,以制促效推动改革落地落细。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举措,全域推进“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实现“舟到助企”线上平台一键预约。行政检查一体统筹,“亮码检查”“综合查一次”深入实施,亮码率100%,“综合查一次”实施率83.87%。精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36项高频违法行为纳入“简案快办”适用清单,41件执法监管“一件事”全面完成。三是迭代数字应用。制定印发《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及运行规范》,做实做优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一期建设,拓展执法态势分析等功能。目前,平台16562件任务全部实现闭环处置。四是做优“一支队伍”。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分级分类教育培训,推动事项“放得准”、执法有保障。高质量举办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16个镇街启动赋权事项调整,5个镇街完善硬件设施,3个功能区拓展改革实践场景。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制度基础,规范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严把案件审核关口。聚焦行政执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程序环节关、法律适用关、定性裁量关,完善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制度,修订出台《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落实执法办案自查自纠。二是提升基层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案卷集中评查、疑难问题研讨、专题业务培训等活动,培训各类执法人员868人次,梳理发布《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疑难问题案例汇编》,着力打造懂业务、能办案、会审查的复合型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共立案查处17207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3702件,简易程序案件13505件。三是探索实施容错机制。深入推进“首错不罚”工作机制,以省统一目录+舟山地方目录为基础,围绕舟山城市管理重点行业领域、民生热点难点等方面,制定推广包含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住宅装修等15项事项的城市管理“首错免罚”清单,实现执法工作向源头化解、前端管理和事前防范延伸。
(四)做实行政调解文章,不断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高效整合部门资源、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要执法事项、涉议涉诉案件以及签订行政合同等,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针对串通投标系列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征询法律顾问意见,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风险。二是促进行政争议多路径解决。加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认真分析行政争议案件诉讼风险,主动联系司法、法院等部门,听取司法和解指导意见,积极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矛盾,从源头解决纠纷,提升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成效。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组织疑难复杂案件专题会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案件分析,完善行政败诉案件个案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完善行政败诉案件个案分析报告1份。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指导监督还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区域还存在执法办案程序不够规范,法治审核专业力量较薄弱问题,执法质效仍需提升。
(二)涉企多头重复检查还需进一步优化。不同行政执法部门间对同一行业、同一业态仍存在分头监管、频次不一的情况,需进一步优化行业统筹。
(三)统筹协调联动处置还需进一步加强。条线内不同业务部门间一定程度仍存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情况,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和镇街对接沟通,促进执法监管协同畅通。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紧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收官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新业绩。
(一)聚焦示范创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梳理本部门任务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牵头处室和工作要求,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聚焦执法质效,纵深推进执法改革。以“提升执法质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主线,开展执法改革“回头看”,对照改革试点方案,推动完成全省共性责任清单和市级个性任务清单,抓牢“双牵头”统筹,完善“两局融合”协同、争议协调、行刑衔接等监管执法协作系统机制,进一步构建高效治理“一中心”,打造更多具有舟山辨识度的“最佳实践”和改革新成果,平稳高效完成改革验收工作。
(三)聚焦监督管理,持续规范执法办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健全完善裁量基准,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不断加大案件评查、典型案例评选、疑难问题研讨等培训力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聚焦增值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动省建设厅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重点抓好城管驿站、开店“一类事”(一次性告知)增值化改革;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重点完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无感监测”获得用气和路网密度指标任务;继续做好“信用修复一站式”在线办理便利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在线方式办理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