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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多部门联合开展休渔期专项整治
消息来源: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5-09 11:35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维护休渔期间市场秩序,根据相关规定,自5月8日起我省市场全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近日,新城市场监管、市海洋与渔业局、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禁渔期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新城区域菜场周边的多家水产品经营场所进行了逐一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各经营场所的水产品销售情况,详细询问水产品进货渠道,并查验进货台帐及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排查是否存在销售休渔期禁止捕捞和销售的渔货,如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摊位存在违规销售禁售渔获物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货源、进货时间、进货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予以告诫,随后依法查处了违法售卖的梭子蟹。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伏季休渔期间不要购买和食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共同维护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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