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舟城管〔2017〕18号)要求,经各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推荐申报,我局综合审查,决定拟将绿城蓝绿和园等25个居住区、舟山恒宏大厦等13家单位授予为舟山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若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580-2182205。
附件:2021年舟山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docx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6日